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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直机关11名同志当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11月4日上午,在庄严的国歌声中,中国共产党兴安盟直属机关代表会议开幕。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盟直机关出席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本次大会应出席代表151名,因事因病请假代表16名,实际到会代表135名,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选举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兴安盟直属机关代表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和监票人名单,宣读了计票人名单,介绍了出席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宣读了填写选票注意事项说明。

通过选举,11名同志当选为兴安盟直属机关出席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此次选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兴安盟委的安排,经过兴安盟直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的广泛提名、逐级推荐,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保证了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纯洁性。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