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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旗两条街成为第三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确定的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王府风情文化街、王府特色民居街2个街区为第三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

阿拉善盟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编制保护规划,健全完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要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旅游发展利用有机结合起来,要做好街区的城市设计,积极改善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延续街区风貌,激发街区活力,推动我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