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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厂职工盗窃兑奖码 伙同朋友网上售卖牟利

印刷厂职工用U盘拷贝窃取了某品牌公司的活动兑奖码,并在网上销售牟利上百万元,另有5人涉案。这样的行为难逃法律的惩罚。

2015年3月,某品牌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推出兑奖活动回馈新老客户,即用微信扫一扫积分验证码,就能积100分,领取现金10元,活动时间为同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此,A公司委托北京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做积分验证码(以下简称兑奖码)技术方面的工作。B公司将生成的1330万个兑奖码通过加密方式交给A公司和天津某印刷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C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对上述兑奖码进行印刷,并将此保存在该公司的喷码机电脑上。

同年8月23日、24日18时许,身为C公司物控员的韩某用U盘拷贝的方式盗窃了上述兑奖码文档5包,每包有100万个兑奖码,共计500万个。同月25日、26日间,韩某将盗窃来的兑奖码多次发送给邓某某共15万余个兑奖码,称该兑奖码能兑换现金,并教给邓某某如何在网上销售,齐某、罗某某、代某某、齐某某通过网络购买兑奖码并转手牟利。经查,韩某某最终获得赃款166万余元,邓某某、齐某、罗某某、代某某、齐某某5人分别获得赃款67万余元、8万余元、7万余元、1万余元和8000余元。

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后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A公司的兑奖码,通过网络销售给其他人,获利赃款人民币166万余元,其行为涉嫌盗窃罪;邓某某、齐某、罗某某、代某某、齐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予以收购、销售,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综上,检方于2016年10月19日对韩某等6人提起公诉。如今,韩某、邓某某被羁押于看守所内,罗某某等4人取保候审,等待他们的,将是法院的审判。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