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内蒙古纪委:要把学习贯彻体现到监督执纪的主责主业上

11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下发《关于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抓紧研究部署,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营造浓厚氛围。

通知强调,全会明确习近平同志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全党的郑重选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大主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意义深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专责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做表率,实践“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要突出学习宣传重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学习宣传,列出专题进行研讨,通过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委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学深悟透。要把握正确导向,严肃宣传纪律,严格稿件送审程序,各级纪检监察网站要开设专栏,及时转载中央和自治区主要媒体的重点稿件和评论文章,报道反响,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网评员队伍,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要把学习贯彻体现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上,体现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上,把学习全会精神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高度自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