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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11月1日,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四次党代会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要加强学习,推动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宣讲辅导、带头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带头交流学习体会,确保学习效果;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赋予的新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转化为促进工作的举措,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要抢抓机遇,谱写新篇。要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为新起点,严格遵循《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和服务大局的基本手段,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作为执法办案的基本要求,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要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看齐意识,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