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公交司机超载被拘有样本意义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刑事拘留了一名驾驶915路公交车、因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吴某,这是西安市第一位因严重超员被刑拘的公交车驾驶员。经过现场检查,该车核载39人,实载60人,超员21人。交警在将乘客转运后,依法将该车辆扣留。

公交驾驶员因严重超员被刑拘,即使放在全国范围看也实属罕见。公交车怎么会有“超载”之说?事实上,每辆公交车在出厂时都核定了载客量,且明确记载在车辆合格证和行驶证上。然而在许多城市,大量公交车拥挤得如同沙丁鱼罐头,为何却能安然无恙?

这是因为,公交是否超载还有另一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允许站立面积0.125平方米核定1人,即1平方米核定8人。而在1平方米之内,本身就很难挤下8人。双重标准下,公交超载就长期成为一个模糊的问题。

再加上,公交车承担着减少道路机动车数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的使命。同时,上下班高峰期乘客络绎不绝,公交车如果以“超载”为由拒绝乘客上车,乘客恐怕也不会答应。这就导致治理公交车超载成为棘手的难题,核定载客标准难以执行。

西安首例刑拘超载公交驾驶员,则将公交超载问题重新抛到风口浪尖。它警示城市管理部门:尽管具有特殊性,公交车超载也该治理。超载会导致公交车惯性过大,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时疏散逃生困难,还会降低公交乘坐舒适度。

当然,除了处理超载公交车及其驾驶员,每个城市还应在解决公交车拥挤的问题上发力。财政应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及时足额地对公共交通增加投入。城市的公共交通工具是否拥挤,间接折射城市的建设发展水平,单纯处理超载公交车,也有让驾驶员“背黑锅”之嫌。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