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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购房有补贴?赤峰市住建委告诉你

10月27日,微信传出赤峰市出台购房新政,旗县区也执行。10月28日,记者从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只有在2017年8月31日前在市中心城区(红山区、松山区辖区范围内)购一手商品房才可享受优惠政策,即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据了解,在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对在市中心城区购买的一手普通商品住房(即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宅),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对在市中心城区购买的一手非普通商品住房(即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在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对在市中心城区购买的一手非住宅商品房(商业、办公、公寓、车库车位等),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申请财政补贴的的程序是,申请契税补贴的购房人,持相关材料到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中心契税补贴窗口提出申请。契税补贴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内蒙古商品房管理系统”中核对相应信息,录入并打印《赤峰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交由申请人核对后签字并摁留指纹,窗口工作人员签署受理意见。随后,市房管局负责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复核,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对契税完税证明、时间、金额进行审核。市财政局负责复核审批,核算补贴金额并一次性拨付到赤峰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中心账户内,并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帐号将补贴金额发放给购房人。契税补贴集中受理日期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需要提醒广大购房者的是,申请购房契税补贴需提供的材料有:购房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购房人中国银行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3、4、8页复印件各1份);契税完税票据(验原件,收复印件3份)。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