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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教师获首届内蒙古高校“育人之星”称号

10月28日晚,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共同主办的全区高校“育人之星”表彰活动在内蒙古艺术学院举行,10名荣获首届自治区高校“育人之星”称号的教师获得表彰。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和表彰高校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自2016年起,在全区高校开展“育人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活动将每年开展1次,每次评选表彰10位教师。评选范围为全区高校所有从事教书育人工作3年以上、在工作中特别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在岗一线教师(含辅导员)。

获得首届自治区高校“育人之星”称号的教师为内蒙古师范大学付桂军、内蒙古大学刘志勇、呼伦贝尔学院李媛、集宁师范学院张妙珠、内蒙古医科大学张振涛、内蒙古工业大学杨宏业、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赵淑辉、包头师范学院梁建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郭瑞璋、内蒙古农业大学彭静。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