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多位市民食用“16号面筋”后腹痛腹泻》追踪 相关责任人已被立案侦查

昨日,记者从青山区检察院获悉,今年8月份,因为“16号面筋”事件,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周鸿立案侦查;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对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于娟补充立案侦查。此案系今年包头市首起涉及食品安全职务犯罪案件。

据悉,8月3日,青山区部分市民在青山区王记面筋店(16号面筋店)食用面筋后,发生腹泻发烧等不良肠胃反应,先后有142名患者到医院接受诊治。8月5日,本报对此做过报道。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持续发酵,一度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和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青山区检察院初查发现,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周鸿、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于娟作为青山区王记面筋店的监督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认真履行网格化检查职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玩忽职守,导致发生王记面筋店食品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08条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