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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10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副主任杜梓、杭桂林、廉素,秘书长孙惠民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部分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湖北省委严肃处理恩施州委、利川市委中心组学习突出问题的通报》精神。

会议指出,自治区人大机关各部门和各党支部要加强3个文件精神的学习,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务必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管作风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真正把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作风过硬、锐意进取的好干部放在重要岗位,同时要全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努力营造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中心组学习和各类讲座、研讨会、培训班的统筹管理,严把政治关,坚决抵制错误思想和言论,把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