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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给业主撑腰

据《北方新报》报道,贺女士于2012年在维多利迎宾华庭小区购买了一套125.13平方米的住房,如今已经住了近4年,近日却得知房子的实测面积是135.84平方米。她不但要按照135.84平方米缴纳相应的供暖费和物业费,还要将多出的10.71平方米按照合同上的房价补齐房款 ,否则不能办理房本。贺女士认为很不合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出现误差,是在商品房买卖中常见的现象。毕竟,施工不可能那么精确。根据法律规定,只要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买卖双方就应该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但超过3%就另当别论了,法律基于保护消费者的原则,对出卖人做出了惩罚性的规定:面积多出来的,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面积少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贺女士的房子面积误差远超3%,按照法律,她只需支付3%的房价差额,其余部分得由开发商自行承担。法律清晰明确,可开发商的态度也不含糊,差多少必须补多少,还以房本做要挟。不仅如此,往年的物业费和采暖费差价也得一并补齐,今后这些费用也要相应增多。

明显的违法之举,开发商腰杆为啥还这么硬?开发商没有解释,倒是主张业主不服打官司去。也好,如果不能通过协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诸法律确实是不错的选择,法律应给业主撑腰。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