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鄂伦春旗法院当“和事佬”收到锦旗

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为鄂伦春旗法院送锦旗。2011年11月,原告于某与被告武某因运输费用发生纠纷,直到2016年10月,执行法官才找到被告武某,考虑到武某年过花甲,执行法官转变工作方式,实行联动机制,邀请当地村委会领导一起做起了“和事佬”。在大杨树法庭,经过两个小时释法明理,对当事人耐心地做大量的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执行和解。

鄂伦春旗法院采用温情执行的方式,摒弃常规的套路,以耐心、细心、诚信感化当事人,最终化解终结,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