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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联合督查组来兴安盟督查

10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联合督查组就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兴安盟工作汇报。兴安盟委、盟人大工委、盟行署、盟法院、盟检察院、盟委组织部、盟编办、盟财政局分别就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钢特木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张治中、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副主任车玉军出席会议。盟领导李国栋、刘子强、刘铁玉、汤爱茹、于仁杰、那澜、韩彧参加会议。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钢特木尔指出,兴安盟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兴安盟委切实加强领导,盟人大工委积极作为,“一署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钢特木尔强调,要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动取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盟委重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要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全面、有效地行使好监督职权,做到紧紧围绕党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探索完善监督工作方式,使监督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进一步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科学界定重大事项范围,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为代表履职搭建更加广泛的平台。要切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支持和保障基层人大发挥好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深入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为履行职责奠定扎实的民意基础。

刘子强表示,兴安盟将认真研究部署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