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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拨付1969万元支持学前教育

近日,包头市财政局拨付2016年第三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969万元,其中,“扩大资源类”资金1801万元,“幼儿资助类”资金168万元。

为用好专项资金,此次资金拨付前,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根据包头市学前教育基本情况,集中三天时间组织专家对市本级幼儿园、包钢幼教管理处和各旗县区财政局、教育局上报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扩大资源类”项目进行了专项评审。

在本次项目评审中,参评项目55个,根据各项目得分及结合单位、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给予财政支持补助项目36个。其中:校舍维修、改扩建920万元,计划维修、改扩建面积53835平方米;购置图书资料45万元,计划购置24200册;设施设备购置836万元,计划购置2172台(件)。

在拨付“幼儿资助类”资金时,市财政局结合地区实际,重点向经济困难旗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倾斜。其中:减免保教费154万元,惠及幼儿4454人;生活补助12.8万元,惠及幼儿502人;特殊困难补助1.2万元,惠及幼儿20人。同时,优先保障相关旗县区农村牧区幼儿、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补助。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