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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法院“1+N”改革迸发审判活力

民一庭法官采用“1+N合议制”开庭

为缓解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压力,提升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和司法公信力,额尔古纳市法院开拓思路,深挖潜力,创新开展“1+N合议制”改革,是该院实行以独任庭、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为主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来,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的又一次积极尝试。

案多人少缓解了法官的责任更重了

在该院“1+N合议制”改革中,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社会效果负责,人民陪审员仅对案件事实认定负责。 因此,主审法官的选任就尤为关键,该院率先在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选取办案经验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较强的7名法官先行试点,在案件分配上以随机分案为主,同时考虑法官的能力和特长,以指定分案为辅。这样一来,不仅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使法官们从“陪审”中脱身,专心致志多办案、办精品案,还能培养一批“术业有专攻”的专家型法官。

司法更公正民主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额尔古纳市是20个民族聚居的边疆城市,有自治区唯一的回族乡和中国唯一一个俄罗斯民族乡。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民族的经济交往不断增加,矛盾纠纷也层出不穷。为此,为确保“1+N合议制”改革有效实施,该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既考虑备选人选的年龄、职业等任职条件,更注重备选人员的民族、特长以及在群众中的威望和口碑,并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力争将热爱审判事业、办事公道正派、善做群众工作的人员选任到人民陪审员岗位上来,尝试让其参与案件的送达、调解、执行等工作,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增加司法公信力。

该院专门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加强对陪审工作的管理,根据人民陪审员的专业和特长分类使用,随机抽取。改革至今,该院适用“1+N合议制”审结的案件调撤率73.22%,无一上诉、无一信访。

健全机构机制助力“1+N合议制”改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该院出台了“一个意见、两个配套办法”,确保“1+N合议制”改革顺利实施,即《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1+N合议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制度涉及合议庭人员选取、案件分配、审判流程、责任承担,以及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培训、考核、职业保障等多个方面,确保了改革有序进行、顺利实施。

同时,为了保障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不滑坡,该院成立了三级案件咨询机构,即法官咨询委员会、审判专业咨询委员会,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专家与法官共同组成联席咨询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合议庭有重大分歧的案件进行逐级讨论,为合议庭处理案件提供参考建议。

自改革实施以来,该院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已审理适用“1+N合议制”的案件共45件,法官人均结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8.42件,服判息诉率同比增加了1.43个百分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