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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平一审获刑15年

10月19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超平(正处级)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作出判决,上述五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5万元。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