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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完成房屋登记资料移交工作

为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协调会精神,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三到位”,10月17日,莫旗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与莫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房屋登记资料移交工作,旗政府办、法制办、档案局监交。

在电子登记资料已经移交的前提下,莫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不动产登记纸质资料一次性全部移交给莫旗国土资源局。双方实施不动产登记资料共享机制,以保障交易和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真正高效、便民。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