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赵女士被“跨区域失业” 记者采访证件被扣

赵女士家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10年下岗,新城区就业局为她发了失业证。因为赵女士身体有病,就一直在家。近日,从朋友那里听说失业人员符合“4050政策”的,在入社会保险时会给予照顾。于是,她就到新城区就业局换发新版失业证。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新版失业证已经在玉泉区就业局发过了,所以不能办理。赵女士于是来到玉泉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得到的答复是赵女士得登报注销玉泉区颁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可以回到原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可享受国家相关失业人员优惠政策。这让赵女士想不通,自己从来没有到玉泉区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也没有在玉泉区工作过,怎么就被玉泉区登记为失业了?自己应该享受的政策是否被其他人享受了呢?

带着赵女士的疑问,记者来到玉泉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就业失业登记窗口,因为工作人员正在办理业务,记者就在服务中心转了起来。在大厅玻璃门上,记者发现贴着一则关于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知。通知中说,《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持证享受国家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凭证,劳动者在失业时应及时到居住地所在劳动保障工作服务站进行申请,然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登记,最后到我(玉泉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中心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我中心将及时核实申请人员在申请时是否处于失业状态。正常情况下需要7天办理完毕。看完这些后,记者来到就业失业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记者提供的赵女士的身份证号查实,2010年赵女士就已经失业,并在新城区就业局办理了相关手续。2015年,赵女士被玉泉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登记为失业,办理时是通过该中心的孟主任授的权。这位工作人员强调,像赵女士这种情况很多(被该中心登记为失业)。采访时,记者问这位工作人员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后有什么用,工作人员说,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一是可以领到失业金,二是在就业创业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优惠。为什么赵女士的户籍在新城区且已经在新城区办理过失业手续,新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会在玉泉区有办理记录,这位工作人员的答复是,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赵女士在玉泉区居住超半年,二是在玉泉区参加过就业培训。

记者试图进一步采访时,这位工作人员发现记者在录音,马上变了脸色,并让记者出示记者证。记者把记者证递给这位工作人员后,这位工作人员称记者无权录音,想拿回记者证就得把录音删除。记者解释说录音并不涉及个人隐私及需要保密的东西,这是记者的正常工作程序。但是这位工作人员不听解释,看到记者没有删除录音的意思,这位工作人员拿着记者证离开了办事大厅。不得已,记者只好离开。采访完后,赵女士对记者说:“这几年自己一直在家养病,哪都没有去过,更没有参加过什么培训。万一别人拿着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出去办了不利于我的事,责任在谁?”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