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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10月17日,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通报当前国土资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副市长张翔出席会议。

会上,各旗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围绕不动产登记人员机构建设、职责履行、资料移交、资金保障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会议要求,做好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违法行为查处整改“五个依法”、“四个到位”,即依法查处、依法拆除、依法没收、依法追究、依法移送和处理到位、追究到位、移送到位、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执法合力,积极协调公安、监察、法院、检察等相关部门,切实解决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移交、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难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案卷资料,确保违法主体认定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证据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关于北京督察局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要求,要坚决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明确整改措施和工作进度,按时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报告。各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标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扎实推动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要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改革部署。要强化责任机制落实,各旗县市区政府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承担主体责任,主管领导既要亲自抓部署,又要亲自抓督办,一级抓一级,更加富有成效地抓好我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确保2016年底前实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目标。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