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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历年企业养老保险费开始补缴

日前,记者从包头市社会保险费核定稽查中心了解到,10月18日起,包头市社保参保人员可以补缴2015年底之前的企业养老保险欠费了。

缴费人员可就近到市本级或旗县区社保业务大厅办理,补缴后将足额补发养老金,期间不影响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件规定,在2016和2017年两年内补缴的人员,仍可按包头市原办法补缴养老保险费。2018年元月起,按自治区文件确定补费额,提高相应标准。建议参保人员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今明两年完成补缴手续。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