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五项地方标准化解医患矛盾

医疗纠纷严重影响了医患之间应有的信任和理解,不断完善现有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规范地化解患者和医院之间的矛盾,对于维护正常的医患关系,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日,记者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近日,呼和浩特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的五项地方标准已被批准立项。

据了解,这五项地方标准分别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总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机构建设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调解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评鉴流程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服务质量与评价规范》。这五项标准由医调委下设的呼和浩特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处理中心(简称“调处中心”)提出,并征求了自治区司法厅、标准化院,市综治办、质监局、司法局、卫计委等部门的意见,并获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鼎力支持。

据悉,从2013年9月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257起,其中结案243起,结案率达94.55%,调解协议履约率达到了100%。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