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杭锦后旗纪委“三位一体” 突出案件审理工作“人性化”

杭锦后旗纪委推行审理谈话“自我量纪”、处理决定“宽严相济”、处分期间“回访教育”三位一体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探索“人性化”审理案件的新路子。 

审理谈话“自我量纪”。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分管领导与审理人员找违纪人员进行谈话,说清楚受违纪的主要错误事实、依据应受处分档次,充分听取受处分对象的申辩,帮助违纪人员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让其“自我量纪”,主动接受组织处理。 

处分决定“宽严相济”。注重发挥案件查办保护、挽救干部的作用,在处分决定送达时,召开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对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及处分认定的政策依据等进行说明,以避免他人对违纪人员产生猜忌、歧视等,并现场开展“以案说纪”,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

处分期间“回访教育”。坚持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听取受处分人员思想汇报、与单位领导和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完善与受处分人员家属联合帮教制度,帮助受处分人员消除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