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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马克思,靠谱

西式民主:良药还是毒酒?

1.西式民主的五种病

众所周知,美国的民主宪政体制主要是通过横向的“三权分立”和纵向的在野党制约来实现的,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这种体制设计自身存在着结构性矛盾。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朱云汉认为,“美国宪政的设计原理,是刻意让由多数民意产生的政府受到多重的权力制衡,让代表少数民意的政治力量有多重机会行使否决权。这样一种制度设计,讲求的是协商手腕与妥协精神。如果社会的主流价值十分趋同,主要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差距很小,还可以维持平顺运作;如果社会内部出现严重的价值分歧,主要政党的基本立场南辕北辙,这个体制很容易陷入僵局。”朱云汉指出的美国民主宪政体制的结构性矛盾,在美国的政治实践中集中表现在资本游说合法化、民粹政治泛滥化、政党分赃公开化、否决政治常态化和政治治理司法化这五个方面。

(1)资本游说合法化

三十多年来,西方式民主的“金钱化”趋势日益凸显,其金钱民主的本质不断显现。1979年5月3日,英国历史上第一位女首相撒切尔夫人入主伦敦唐宁街十号。她主张实施“大市场、小政府、轻赋税”的政策。一年半后,新当选的美国总统里根在美国全面推行市场化、自由化与私有化改革,并在全球掀起了“新自由主义改革”浪潮。这轮敌视“政府”、丑化“国家”、神话“私有企业”、崇拜“市场”的浪潮,令美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也使美国民主显出资本附庸的原形。

朱教授还进一步指出,小布什当选总统后,通过一连串开倒车的宪法解释案,为富豪政治大开闸门。2010 年,美国赋予“公司法人”言论自由权,让企业可以无限制地购买广告时段来影响选举结果。2014 年,取消有钱人在选举中提供给任何候选人、政党组织和政治行动委员会献金金额的上限。

(2)民粹政治泛滥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上海社科院中国学研究所所长张维为认为:“在今天美国的政治制度下,民主几乎等同于竞选。所以,候选人的最大特点是一切为了赢得选票,结果使‘民粹政治’泛滥。美国加州政府破产的例子颇能说明这种‘民粹政治’。为了赢得更多选票,政客纷纷提出减税,先是减少财产税,后是取消汽车税,最后加州政府因此陷入破产。当加州政府想恢复汽车税时,州议会从中作梗,结果使加州的财政陷入更加糟糕的境地。”

正是因为“民粹政治”泛滥,政客们为了骗取选票,会刻意误导选民,有意隐瞒社会问题,直到问题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为止,这也是希腊、葡萄牙、爱尔兰、西班牙、意大利等国爆发国债危机的主要原因。

(3)政党分赃公开化

政党分赃,就是竞选获胜的政党,将行政职位分配给本党主要骨干的做法。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经济学家高连奎指出:“‘政党分赃制’下面政治录用的标准基本上是单纯政治性的,只看对象是否效忠本党,特别是看他们在竞选中是否做出过‘贡献’。因此,政治录用实际上演化为相当直接的权钱交易,执政党对大选中的支持者、赞助人投桃报李,论功赏爵;这些人随选举共进退,因此会抓住每一个机会在任职期间多捞油水,政治权力就成为了他们谋取私利的工具,为腐败创造了极大的空间。加之,党魁势力的膨胀,他们控制各级政党机关,并由此控制了对公职候选人的提名权,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公职拉拢亲信骨干、任人唯亲、培植政治核心小集团,操纵地方乃至全国政局。”

(4)否决政治泛滥化

所谓否决政治,即是政党的公共决策不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标准,而以政党的党派立场为标准,从而形成“稳定的否定派”。福山认为,美国两党的高度对抗,“民主党和共和党造成美国政治体制两极分化。这是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两党之间宿怨已深,导致美国政治陷入僵局。因为党派政治的巨大分歧,美国在很多方面很难做决策——包括最近备受关注的移民政策,甚至包括政府预算、医疗改革等基本决策”。

上世纪80年代,美国加州州长布朗为了缓解从旧金山到洛杉矶的高速公路拥挤不堪的现象,准备在两城市间修建一条高速铁路,但始终无法克服各种阻力,也得不到联邦政府的奥援,尤其是关于如何筹集所需经费的关键问题,州议会讨论多年,莫衷一是。直到奥巴马上台后誓言更新美国的陈旧基础设施,这个胎死腹中的计划才得到生机。2008年加州民主党人士终于推动高铁公投成功,让州政府获得授权可以举债筹集经费,并成立高铁管理局,正式启动兴建计划。但是近年来工程进度因州议会在众多议题上无法与利益集团协调而进展缓慢,全线竣工启用估计要等到2029年。

(5)政治治理司法化

西方资本利益集团俘获政治体制的最重要手段就是控制司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爱国指出:“在美国,法官与政党的关系是微妙的,一方面,为了保持公正,法官应该远离政治,司法活动应该具有非党派性,另一方面,法官不能够完全脱离社会,法官提名和任命都脱离不了政党的推力,法官还有自己的政党意识形态……美国联邦法官的产生是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总统任命。通常情况下,总统会提名本政党的党员。里根执政时,所提名的大法官大多数是共和党人;卡特执政时,被提名的大都是民主党人。”

例如,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美国联邦法院多数法官都是由共和党总统任命,因此,在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时,联邦法院一反常态直接介入佛罗里达州计票争议,帮助小布什顺利当选。政治学者福山指出,美国所有的政治、所有的治理几乎都要通过法院裁决,通过立法来解决,而这个过程往往被高度组织起来的利益集团俘获。在一般国家政府行政部门负责的事情,美国法院要“越俎代庖,执行了某些更适合行政机构执行的功能”,结果是社会治理的成本非常之高、各种高度组织起来的利益集团实现了利益最大化。由于美国联邦法院被赋予较大的权力,加之其法官由总统提名和任命,法院的审判经常受到法官自身的政治倾向的影响,很难保证客观公正,或是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庸,或是成为“稳定的否定派”。

(未完待续。连载略有删减,详细内容请见《马克思靠谱》一书。)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