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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委屈奖不如设文明执法奖

四川绵竹针对在执法过程中被打骂而不还手不还口的城管队员专门设立了“委屈奖”,城管队员却非常不愿意去领。城管部门表示,设奖是不得已,确切地说,这个“奖”其实是对受委屈城管队员的一种心理安慰。(10月11日人民网)

设立城管“委屈奖”,以安慰那些在执法中遭遇委屈的城管队员“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其初衷是好的。但这种奖项设置是否妥当,值得质疑。

城管执法不同于商家服务。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受到顾客的无理取闹和刁难,员工可以用“委屈服务”、“微笑服务”来感动顾客,以此实现双方在情感上的相互沟通和理解。而城管执法,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而“委屈奖”的实质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面对恶语相加甚至是暴力抗法行为委曲求全、姑息迁就。说穿了就是容忍对执法人员人格尊严的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它在制度设计之初就将城管执法置于不平等的弱势地位。

由此,笔者认为城管设立“委屈奖”,不如设立“文明执法奖”。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