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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不下电动车的北大可曾记得校训?

北京大学保卫部近日发布了《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北大将禁止无非机动车通行证的校外电动自行车入校;12月1日起,将禁止所有无通行证的电动车入校。快递、外卖等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也不例外。此举一出引发了北大校内学生的争议,认为属于“一刀切”管理,伤及学生利益。(10月12日《北京青年报》)

面对质疑,校方回应称,此举是为整治校园电动车乱象,防范交通事故。的确,从防范交通事故,保障学生安全来说,要求电动车进校须办证并非毫无道理,也绝非是伤及学生利益,反倒是在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毕竟,有牌无牌的电动车大量穿行在校园,若无严格的监管,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谁又能承受如此之重?

那么,为何学校此举会引发广泛争议?从学生吐槽来看,大体聚焦两个地方:一者,规定“不得载人”,给那些平时骑车顺路带带同学的学生造成了不便;二者,学校在处理不能上牌的电动车的方式上太过强硬,按照《通知》规定,不合规、不能上牌的车就要被换掉或清理。从手段上来说,上述规定确实有些矫枉过正了。

从保障校园安全来说,督促电动车办证并加强进出监管,已然可以达到目的,又何必对电动车是否载人如此限制?何必强制换掉或清理不合规、不能上牌的车?大学之大,有容乃大。更何况在以“兼容并包”为校训的北大?不可否认,采取电动车办证管理目的是为了交通安全,保障学生安全,其初衷是颇具善意,值得肯定的。

但保障学校交通安全真的需要如此“一刀切”管理吗?是否还可以有更为人性化的举措来凸显北大治理校园安全的智慧?比如,对于校园电动车载人是否应该允许,既然电动车载人并不违法,又何须因小失大给学生造成不便?再如,对于不合规、不能上牌的电动车,是否可以严格采取登记的方法,强化对电动车主的监管?

必须说的是,在困难面前,从不缺解决的办法。治理校园电动车乱象,更不需要“一刀切”,让学生和电动车主割舍合法的权益。某种程度上说,电动车进校须办证之所以引来口水,归根结底源于管理者粗暴、慵懒的作风,以想当然地方式“一刀切”解决问题,缺少必要的人文思考,更缺少必要的民主作风,以及背离“兼容并包”的校训。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