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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搜救应该制度化

10月6日,山东籍男子石某跟着团队从木里违规穿越至亚丁,出现严重高原反应,同伴向景区求助。然而,在了解景区有偿搜救制度相关条款后,他们并未选择有偿搜救,又与景区派出所取得联系,随后景区派出所等组成搜救队伍前往事发地搜救。但找到穿越团队时,石某已因高原反应严重,疑似引发并发症离世。

段思平:对于“有偿搜救”这个新鲜事物,舆论的态度往往是复杂甚至矛盾的。一方面,当有“驴友”违规探险被救助时,舆论往往呼吁由驴友为自己的任性买单,而不是让景区或公共财政负担救援费用;另一方面,当有“驴友”因为费用问题放弃“有偿搜救”、没有得到及时救助时,景区又难免面临“见死不救”的道德指责。

苑广阔:110或119施救免费,因为耗费的是公共资源,花的是财政资金,但是景区景点或者是一些志愿者组织,却属于企业或社会组织性质,他们组织搜救花的是自己的钱,只有坚持有偿搜救的原则,搜救行动才具备可持续性。有网友可能会说,既然这样,那干脆拨打110或119,享受免费搜救不是更好?问题在于,一方面,110和119虽然是免费的,但是在搜救的专业性上却无法和专业的搜救机构相提并论,进而影响搜救的效果;另一方面,景区景点自己的搜救队伍就驻扎在驴友出事的附近,集结迅速,也不受各种程序手续的羁绊,从而保证搜救的效率,这也是110和119方面所无法比拟的。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