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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或被盗将即时失效

 

10月6日,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在与银行营业网点人员座谈时透露,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上线试运行,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社会各用证部门,与现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黄明说,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

■焦点一

用证部门可联网核查

10月6日,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走访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营业网点,调研贯彻落实8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情况,并与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座谈交流。

今年8月,公安部联合7部门共同发布《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其中规定,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居民身份证核查义务,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

黄明指出,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上线试运行,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社会各用证部门,与现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黄明要求,公安部有关部门要加快与银行等用证部门的系统对接服务工作,提高核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他强调,营造安全规范的居民身份证使用环境,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是关键环节,要提升制度规范的执行力,依法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有效防止身份证被冒用行为。

近年来,公安部持续组织开展清理整顿、着力解决户口身份证错重假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工作,大力推动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落实核查责任,建设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核查,形成了对居民身份证安全使用的闭环式服务管理。

■焦点二

冒用身份证入黑名单

公安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与社会各用证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冒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健全对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用证单位的责任追究,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公安部提示广大群众也要增强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丢失被盗及时就近就地申报挂失并尽快补领新证,有效期满及时换领新证并交回旧证。

公安部还表示,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群众可随时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回应

银行:可减少冒名办业务现象

针对此新政,记者10月6日采访了某商业银行总行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在没有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之前,在柜台办理银行业务时,银行也会核对办理人的身份信息,工作人员输入身份证号码之后会进入一个身份信息核查系统,系统里一般有对应的人员照片,柜台工作人员要核对身份证上的照片、系统里调出的照片和办理人,三者一致才会办理业务。

而容易出现问题的是,照片和本人有时候并不容易识别,比如弟弟拿着哥哥的身份证去银行办业务,或者工作人员不细心没有认真核对,直接就办理了业务。

上述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有此漏洞,也是因为此前银行不知道来办业务的这张身份证已经丢失或被盗,如果挂失之后身份证不立即失效,而柜台的业务人员又无法或不仔细判断持证人和身份证上的人的一致性,就会出错。

此外,因为很多电信网络诈骗中的犯罪嫌疑人用别人的身份证开账号,有关部门追查起来会比较困难,“比如犯罪嫌疑人发起一笔交易,我们银行可以查到对方的账号信息,但是我们只能查到开卡人的身份证信息,这不一定是真正实施犯罪的人。”

对于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的作用,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一系统在银行运用之后肯定是好事,可以尽量减少甚至杜绝冒名办理银行业务的情况,而在防止电信网络诈骗方面,也可以堵上已经发现的漏洞。

(据《新京报》)

[责任编辑: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