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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启动“七五”普法工作

9月30日,兴安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兴安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兴安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子强在会议上讲话,盟委委员、宣传部长刘剑夕主持会议,盟行署副盟长、公安局长金锐刚作工作报告,盟政协副主席宝新民、盟检察院检察长韩彧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1年以来,兴安盟各地各部门坚持以推进依法治盟为主要目标,以建设法治兴安为统领,紧紧围绕兴安盟委、行署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活动,有力推进了兴安盟民主法治进程,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村牧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学法、用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兴安盟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委行署关于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推进落实,努力开创兴安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法律服务保障措施就落实到哪里,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和服从于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大局发展;要加强领导,健全体制,真正抓实组织领导、普法责任、普法队伍、普法创新、活动载体、经费保障,为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还为获得全国、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表彰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颁奖。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