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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肇事入狱 同行女子致残索赔

9月22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法官走进伊金霍洛监狱,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为在押服刑人员安某,原告杨某委托她的母亲及律师参加庭审。

2015年9月13日,伊旗男子安某、杨某与伊旗女子杨某、乔某来到新街某烤吧吃烧烤喝酒。22时许,安某醉酒驾驶轿车,载着杨某行驶至210国道某公里处时,因犯困又遇对向大货车打远光灯而翻车,致安某被甩出车外,杨某被卡在车内。事故发生后,杨某幸遇路人相救而脱离生命危险,但造成了终身残疾。经鉴定,杨某构成一级伤残,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入狱的安某被诉讼索赔100万元,但无法承担。

庭审中,因被告安某和受害人杨某的代理人、代理律师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将择日判决。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