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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纪委“七个严禁”敲警钟 确保廉洁过节

近日,临河区纪委发出《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的通知》,要求临河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国庆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以及市委26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主要领导要自觉担负起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采取有效措施,严查“四风”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发放津补贴和奖金、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收受微信红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不定期、多频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