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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繁体字就有文化吗?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员

《今昔对比》 画/丰子恺

《汉字简化方案》是1956年1月正式公布的,至今整整60年。生活在中国大陆60岁以下的人,绝大部分视简化汉字为当今中国人书写的通用字体,基本上做到了“书同文”。但在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和海外的华人社会中,简化汉字远没有达到“一统”的地位。因此,这个在中国大陆已经不再热烈议论的话题,在海外、台湾香港地区还不时有人提出讨论。这最足以说明,文字是文化中最保守的成分。60年来亿万人的使用依旧改变不了两三千万人对当年旧物的依恋。

这种对简化字抗拒的情绪,有的源自政治上的情绪,有的来自文化上对传统的捍卫,也有的只是旧习惯的延续,当然也有不少是三种情绪的混合。且不论这种抗拒情绪究竟源自何处,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从早年的“势不两立”渐渐发展到了“和平共存”。

“识繁写简”?

近年来有所谓“识繁写简”的提法。最近又有人提出“识楷书行”。也就是“认读楷书,而书写行书”的建议。这一提法,在笔者看来,与所谓“识繁写简”或“识正书简”,没有任何本质上的不同。而这些提法最大的“盲点”,是无视现代科技的进步,已经使“以手握笔”这一行之数千年的“书写”技能,随着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的快速普及,濒临几乎“灭绝”的困境。“写字”(不只是写汉字,英文和其他文字也都包括在内),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已经被“打字”所取代。而今“写汉字”只是少数书法家的艺术活动,而不是人与人之间赖以沟通的日常技能了。

换句话说,“识字”和“写字”的距离,几乎已经不存在了。任何一个能用电脑输入汉字的人,只要能“识”汉字——从同音字中,选出对的汉字来——也就能“打”出这个字来,于是便完成了所谓“书写”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行书”也就不“行”了。更何来“行、楷”之分呢?

正因为工具的改变,使原本握笔书写的技能成了手指和键盘的配合。在地铁里,看到中小学生埋头运指如飞,我们必须了解,他们正在“写”信。虽然此“写”已非“笔写”,但其为“写”则一。对他们来说,哪里还有什么楷书、行书、草书之别呢!

如以上之分析不误,“提笔忘字”的人势必与日俱增,但只要一打开手机、电脑,所忘的字,却都一时涌入眼帘。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所期盼的“书同文”,与其从字形入手,不如从语音入手。换言之,以现在汉字输入法来说,“语同音”其实是“书同文”的先决条件。除了台湾、香港两地,中国人最常用的汉字输入法是拼音输入法。“老师吃饭”是“laoshi chifan”,而不是台湾闽南语的“laosi cifan”。南方人的普通话,在发音时,或许分不清zhi/chi/shi和zi/ci/si,但在他的脑海中却不能没有翘舌和平舌的分别。否则在打汉字的时候,就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所以,在提倡“书同文”的同时也不能忽略“语同音”的重要。

台湾、香港两地有不少捍卫方言的仁人义士,视闽南语、粤语为两地文化认同的根基,因而提倡汉字闽南语化或粤语化。写出来的汉字,在字形上或做到了“书同文”,但在字义上却全然不能与普通话互通。这一现象所造成的隔阂,远比繁简体的不同严重得多。用汉字写方言,与其说是“母语化”,不如说是“孤岛化”。

“越古越正”?

海峡两岸关心汉字发展的人士在论汉字的演变时,基本上还是围绕着字形的繁简而言,而没有意识到,繁简的不同,就时间的先后来看,也就是古今的差异。台湾、香港地区至今使用的繁体字,对大陆人而言,与其说是“繁体”,不如说是二十世纪中期以前,中国人所使用的“古体”。这一“古体”只有在书法作品或刻印古书时使用,在平日报纸杂志或电邮往返中是不常见到的。这样的叙述是符合当前中国大陆十三四亿人书写汉字的实际情况的。

台湾、香港的语文现象与大陆相比,一言以蔽之,即“古意盎然”。不仅字体为然,台湾的拼音方式依旧是民国初年制定的“注音符号”,而从上到下,由右至左仍然是许多书籍报刊的排印格式。甚至于标点符号也一仍旧贯。“古意盎然”,一方面,固然能给人一种“有文化”的错觉,但另一方面,不免也是“孤岛现象”一定的体现。在不知不觉之中,正应了“礼失求诸野”的古训,这句话的精义是:就文化和制度发展而言,边缘往往较中心更保守。许多在“中原”和“京畿”已经失传的礼仪,在边陲海隅还保存得相当完好。就像清末民初的婚嫁仪式,在纽约唐人街,偶尔还能看到。这时,我们不能说“花轿迎亲”是比较“中国”的,只能说,“花轿迎亲”是比较古老的。

因此,“礼失求诸野”的另一个意义是:越“古”的未必越“正宗”;台湾人喜欢把“繁体字”叫作“正体字”,正是“越古越正宗”的心理的最好写照。如果“越古越正”,那么,“正体字”应该是“甲骨文”,即使退而求其次,至少也得是《说文》中的小篆,无论如何也轮不到“隶定”之后的“楷书”。《说文》中“古文作某”的例子比比皆是,却从无“正文作某”的例子。就汉字的发展而言,“小篆”取代了“大篆”,“大篆”成了“古体”,而小篆取得了“正体”的地位;同样的,当“隶书”取代了“小篆”,“小篆”又退居成了“古体”,而“隶书”成了“正体”;“楷书”取代“隶书”之后,“楷书”成了“正体”,“隶书”又不得不退居而为“古体”。而今“简体”取代了“繁体”,“繁体”当然也就成了“古体”,而“简体”反而成了“正体”。

约定俗成

反对现行简化字的人总喜欢提到《荀子正名》中的“约定俗成”,并视之为文字发展的自然规律。“约定俗成”固然有它缓和渐进的一面,但也不能忽略它有将错就错,积非成是,多数垄断的一面。因此,“约定俗成”的精义是语文的议题只论“已然”,而不论“应然”。当多数人把“滑稽”说成“华稽”,你却坚持说成“骨稽”,那,你就真有些“滑稽”了。当十三四亿人都把“爱”写成“无心”的“爱”,而两三千万人却坚持写“有心”的“愛”,结果是“有心”的“愛”,反而不“爱”了。这也就是《荀子》所说“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宜”与“不宜”,端看多数人怎么说,怎么写,而不论其字源本义。“众口铄金”“随波逐流”是语文发展“约定俗成”最后的判断。任何顽抗式的“中流砥柱”,都不免是自绝于多数的反动!

套句黑格尔的话来了解荀子的“约定俗成”,也就是“存在的是合理的”,或至少“是有道理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语文发展,有些反对简化字的人所担心的“政治力不当的介入”,其实,是无的放矢,不足为虑的。1951年,毛泽东说:“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可是往后的改革却只能是“简化”,而不能是“拼音化”。这并不是因为提倡不力,而是汉语汉字经千万年的发展,亿万人的使用,汉字和汉语的搭配是“合理”的,也是“有道理”的。政治力的介入使繁体字在短时间之内成了简体,并为亿万中国人所接受使用,这恰好说明了它的“合理”性,而不是“不合理”性。

反对简化字的一些人一方面承认:“文字演化天生要走‘民主’之路。”既是“民主”,那就得少数服从多数。然而另一方面,似乎又无视“多数”的存在。对十三四亿人已经使用了60年的简化汉字,始终不能坦然面对这个“举世滔滔”的真实存在,而认为是“徒劳无功”“治丝益棼”,对当年旧物表现出无限追怀。

必须指出:不喜欢的东西并不是不存在,大陆目前通用的简化汉字,是十几亿人每天寝馈期间,赖以沟通的书面文字。60年的实践证明,简化汉字并没有造成沟通上的障碍。几个常被台、港人士拿来取笑的同音字的合并,也并没有混淆视听,譬如:“他靠理发发了财。”“在单位里干了30年的干部,退休下来卖饼干。”文义是很清楚的。如果“头髪”的“髪”和“發财”的“發”合并为“发”之后,真的引起混淆,这个字是不可能通行到今天的。“干”字亦然。从1892年卢戆章提出“切音新字”,到195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62年间,中国人尝试过多种文字改革的方案,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世界语”“国语罗马字”“拉丁化”“汉语拼音”等方案。只有“汉语拼音”存活下来,成了汉字标音的辅助工具。与上述这些改革方案比较,“简化字”是所有方案中最保守、最温和,也最符合华夏遗风的改革。

从两千多年汉字演进的历史来看,由下而上的演进,和由上而下的变革,这两股力量始终互为消长,互为修正。文字的演进,正如语言的改变,永远没有“终点”。任何不合理、不适用、不与时俱进的成分,终将被淘汰。所有的语文改革,其成败的最后判断只是适用。(据《读书》)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