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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成内蒙古推广国家通用盲文试点

9月25日-28日,根据中国盲协《国家通用盲文方案(试行)》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盲协在包头举办内蒙古《国家通用盲文方案(试行)》试点工作培训。本次培训,将对包头市2500多名盲人学习通用盲文,全面提高他们的学习交流能力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本次盲文培训班是内蒙古自治区推广国家通用盲文而举办的试点培训班,内蒙古有50多人参加,来自包头市各地区有较强盲文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15位优秀盲人参加培训学习。通过培训学习,他们将承担起在包头市盲人中推广和应用国家通用盲文的义务和责任。

多年来,中国盲人普遍使用的盲文一直没有自身的标准。在信息化背景下,盲文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其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克服现行盲文的先天缺陷,提高其科学性,2015年10月,中国残联、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制定了《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指出到2017年,颁布国家通用手语方案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到2020年,颁布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相关规范标准。按照《行动计划》,今年3月,国家正式启动了通用盲文试点工作,选取全国26个省(区、市)的53家单位为试点单位,包头是内蒙古2家试点地区之一。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