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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旗司法部门深入推进规范化法务室建设

为加强牧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服务社会中的独特优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推进嘎查村社区法务工作室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陈旗司法部门稳步推进规范化法务室建设工作。建设法务室实际是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正服务等司法行政职能下移至嘎查(社区),更好服务群众,让群众“零距离”地享受到便捷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了“五有”即有匾牌、有公章、有办公室、有调解室、有办公设施;“四落实”即组织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两上墙”即工作职责上墙、工作流程上墙;“一台帐”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日常工作登记。

同时加强工作规范,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检验嘎查(社区)法务室建设工作成效的标准,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工作职能下沉,服务窗口前移的目的。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