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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县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联络制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认真、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加大审执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近日,卓资县法院修订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查联络工作制度》,印发《卓资县人民法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络人、联络职责,使法院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建立日常通报制度。对涉及该院审执的重大案件、工作部署、重要活动、重要举措等,采取组织走访、召开座谈(通报)会、寄送重要资料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情况。

邀请代表、委员专项督查。结合“一对一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活动,围绕法院阶段性工作、审执难题、干警公正司法等重点内容,邀请代表、委员开展参观、旁听、视察、专题调研等专项督查活动。

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审执工作。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案件,必须邀请具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身份的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见庭审。对于重大复杂执行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预案制定和执行工作,并及时收集信息反馈表,听取意见和建议。

通过不断拓宽与代表和委员的联络渠道,增强联络的主动性,确保法院审判、执行权利公平、公正运行。今年半年来,该院共联络代表和委员3次,征求意见、建议45条,梳理归类20条,并对照梳理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