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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申建取得重大突破

9月18日,国土资源部向海关总署发文,同意设立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此前,住建部已于9月2日向海关总署发文,同意设立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至此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的前置审批顺利完成,海关总署启动了发改委、财政部等其余“七部委”关联审批,这标志着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申建取得重大突破。

海关总署于今年8月启动设立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的“十部委”会商审签程序,先期征询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意见。市政府及时责成空港物流园区、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分别配合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做好调研核查工作。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空港物流园区积极对接联系,主动汇报情况,详实提供资料,协助对口上级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实地核查。

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1.21平方公里,选址于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目前共对接引进保税加工、保税物流项目为主的外向型项目12个,其中,签约入区项目8个(保税加工项目3个、保税物流项目5个),总投资146.3亿元,总占地面积0.865平方公里,预计每年可实现进出口总额21.85亿美元,带动就业1.5万人;达成意向项目4个。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