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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没签合同,27万购房款能不能退?

8月19日,呼和浩特市民王女士在新城区名都和景小区看中一套房子。在交了50%的购房款27万元之后,销售人员拿出一份购房协议让其签署,称暂时没有正式购房合同。王女士直接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9月18日,王女士和本报记者取得了联系,她说:“我是交钱后才想起签合同的。对方只给了我一张购房款的收据。当时,对方拿不出购房合同,我就没有签协议。而且,事后我发现这家楼盘五证不全,根本没有销售资格。之后,我多次找到销售经理,要求返还我的购房款,都被他们以领导不在为理由推掉了。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销售经理连我的电话都不接,我也不知道这笔钱能不能要回来。”

9月19日,记者来到位于腾飞北路的名都和景售楼部,发现这里已经人去楼空。在接待中心旁一个公示栏里,记者看到由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名都和景项目手续情况是五证齐全。随后,记者拨打了公示栏里的呼和浩特市城管执法监察二支队一大队的电话。一名姓吴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名都和景这个项目,部分楼盘没有预售房许可证,所以9月15日前,他们封停了该项目,禁止其对外销售。之后,他们不仅要对开发商进行处罚,还要继续进行监管,等其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销售。

当日,根据王女士提供的名都和景负责销售的闫经理的电话号码,记者与他取得了联系。对方称,他目前正在出差,王女士的情况他是了解的,并已经和王女士进行了沟通。由于退款需要走公司流程,所以要等他回来后才能解决。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内蒙古蒙元律师事务所的蒋川律师。蒋律师说:“只要不是定金,没有合同,购房款只是口头约定,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销售方退款的。如果对方坚决不退,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正常的购房流程中消费者应该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后再付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