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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成员找工作 扶持政策有哪些?

市民周女士的哥哥因先天残疾家庭生活困难,被认定为“低保”家庭,现有家庭成员想找份工作,周女士致电咨询本报,“低保”家庭成员想找工作,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扶持?

内蒙古民政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办法》规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符合自治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就业创业扶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申报认定为零就业家庭的,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实现就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申请就业救助,应当向居住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劳动保障所(站)提出,由旗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