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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局党委专题学习党规党纪

兴安盟公安局近日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为全面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会议对全盟公安机关提出了要求。一是全盟公安机关要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自觉遵守组织制度、议事和工作规则;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三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各党支部要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提升领导推动全盟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全盟公安中心工作、维护社会持续稳定结合起来,不断开创全盟公安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