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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假购房合同诈骗 门某落网

门某利用借来的虚假合同作为抵押向他人借款,之后陆续还了20万元,再不还款。9月6日,他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抓获。

7月22日,冯某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东风路派出所报案称:2015年3月18日,门某在他家用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抵押,向他借款30万元。门某给他打的欠条上承诺还款日期为2015年3月23日,逾期不还,抵押房屋归他的妻子付某所有。还款期到了后,门某没有还钱,经他多次催讨,至2016年2月门某分多次一共还了20万元。之后,门某一直躲着他。他拿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去开发商处办理房屋手续时才得知,门某抵押的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虚假合同,一份合同中的房号根本没有,另一份合同的房号另有房主。

接到报警后,东风路派出所开始立案侦查。民警给门某打电话,让他前来接受调查,但是他拒不到案。9月6日下午,民警将他抓获。经查,门某与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法人、负责开具合同的工作人员认识,他以办理贷款、信用卡等名义,于2011年5月9日、2013年4月8日从该公司借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3个月之内将合同归还。但到期后,门某以合同被自己撕毁为由并未归还。2015年3月18日,门某用这两份合同骗取冯某30万元。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