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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公安局积极宣传异地身份证办理新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在全区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将我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落实到实处。近日,满洲里市公安局积极组织全市各户籍派出所深入全市各辖区,通过LED显示屏、张贴宣传单,发放“办理异地身份证办理流程指南”等方式,对“异地身份证办理新政”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便民政策,切实提高公安服务能力水平。

满洲里市公安局温馨提示广大群众:全区公安机关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可受理本自治区内及天津、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籍居民除外)、贵州、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籍居民除外)等18个省市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