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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

8月31日,五原县举行不动产登记局揭牌暨首批不动产权证颁发仪式,五原高级职业中学等单位和个人领到了首批不动产权证。

经过一年的精心筹备和运行磨合,五原县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全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及机构组建工作已经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打开了五原不动产登记的新局面,为进一步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工作迈出坚实的步伐,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登记统一制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据了解,从2016年8月31日起,所受理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书、证明。为方便群众办理,减少办证环节,缩短办证时限,五原县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遵循“统一窗口受理,提交一套资料,业务内部流转,统一窗口发证”的原则,在2016年8月31日前依法颁发的前述证书继续有效不需申请更换。在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