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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交通法庭倾心调解促案结事了

近日,随着被告乔某某将70000多元的赔偿款一次性交来,争吵半年之久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卓资县法院交通法庭的倾心调解下圆满了结。

今年4月30日7时30分左右,卢某驾驶自己的货车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乔某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卢某货车乘车人刘某某受伤、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因赔偿问题卢某家人将乔某某起诉到卓资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的风险主要是被告乔某某所有车辆仅购买一份交强险,除交强险赔偿110000元,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乔某某本人还应承担70000多元,但乔某某居住在农村,家庭贫困,拿出70000多元赔偿款,对于乔某某来说很困难。卢某去世让本已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其家属情绪很大,扬言如乔某某不赔偿要采取暴力手段了结。

“这类案件判决后如果进入执行程序,不仅难以执行,还可能引起更大的矛盾,甚至引发上访。”承办法官从开始就意识到此起案件的风险点,从立案开始,就围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多次做乔某某的工作。但乔某某以生活困难为由,就是没有给付的意思。于是承办法官请示该院领导,法院两次派车到山西省朔州市了解情况,了解到乔某某居住地砖厂,便协调村委会给乔某某在砖厂找了一份挣钱比较多的工作,并通过沟通砖厂同意提前预付了部分工资。看到法官如此费心费力地帮他解决困难,乔某某的态度也变得积极起来,自己又借了一部分钱把赔偿款给付到位,争吵半年之久的案件终于一次性了结。

据了解,截至八月中旬,卓资法院交通法庭共收案187件,审结153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65件,确保了当事人及时得到赔偿,在诉讼环节能够达成共识、止纷息诉。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