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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转款输错号 常某打官司讨要

8月29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常某用手机给他人转款时结果输错账号,转到了郭某的账户上,郭某却迟迟不退还这笔款。法院判决被告郭某在10日内付清该款,并承担378元的案件受理费。

2016年3月4日,常某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手机转款时,因输错账号,将38274元转到郭某在上海浦发银行的账户中。常某多次通过电话与郭某联系,催要误转款项。郭某承认收到钱款,且有短信记录,并答应将款项如数返还。可是,常某却一直未见郭某还款,只好起诉到法院。在庭审中,郭某辩称,他对常某转款的事实认可,因为常某将钱转到他的信用卡中,他没有现金直接返还,所以才迟迟没有还款。

法官提醒市民,随着移动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习惯用手机APP来转账。所以,转账时切记要留意银行账号,尽量避免出现汇错款,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