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内蒙古通报3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1.赤峰市喀喇沁旗牛营子镇铁门沟村村委会会计李振华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李振华兼任铁门沟村扶贫互助发展合作社会计期间,利用工作便利,以伪造他人借款方式挪用合作社扶贫互助资金1万元。2016年7月,喀喇沁旗纪委给予李振华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扶贫办会计李文军侵占扶贫项目资金问题。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向坤都镇乌森义和嘎查拨付扶贫项目资金20万元,李文军利用管理资金账户便利,侵占乌森义和嘎查扶贫项目资金0.5万元。2016年5月,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察局给予李文军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追缴全部违纪所得。

3.赤峰市宁城县五化镇驼宝村村委会主任白臣协助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白臣协助驼宝村村民马某利用假照片等方式申请危房改造,并在马某提供的相关材料上加盖村委会公章,致使马某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3万元。五化镇政府村建助理张瑞廷对马某上报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2016年5月,宁城县纪委给予白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瑞廷党内警告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