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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寄居楼道咬伤居民

昨日上午,市民李先生拨打呼和浩特晚报新闻热线反映:“9月4日我父亲被野狗咬伤了,现在小区里的野狗还在那里,但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居民自己是否可以打狗呢?”

原来,李先生家住锡林郭勒南路的蓝宇花园小区,李先生的父亲就是9月4日下午被小区里的野狗咬伤的。李先生说:“大约十多天以前,有一群小野狗住进了我们的楼道里。昨天下午,天色稍有点暗,我父亲买菜回家,刚进楼道门,这只野狗就扑了过来,咬住了我父亲的小腿,幸亏有其他邻居看到,才帮忙把野狗赶走。我知道后第一时间把父亲送到医院包扎,打了疫苗。我觉得不能再让野狗住在楼道里了,因为担心会伤到其他居民,但我自己去打狗又觉得有些不妥,不知道这事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好。”

李先生自己打狗会不会触犯相关法律呢?呼和浩特晚报记者采访了内蒙古信真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王律师表示:“狗并不属于保护动物,所以法律上也没有明文规定,市民打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被伤害的动物是其他居民喂养的宠物狗,那么打狗者则侵犯了他人的财产。同样,如果是被居民喂养的宠物狗咬伤他人,也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和安全,并不建议居民私自处理野狗,对于无人监管的野狗还是邀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较为妥当。”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