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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碾轧草原猎捕野生狐狸,违法!

9月3日,一段由额尔古纳网播出的名为《3辆京牌越野车肆意碾轧呼伦贝尔草原追赶野生狐狸》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内传播,这段视频中的文字部分称:“这条视频引起了草原人民的强烈关注!草原上的一草一木、每一种野生动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游客,保护草原生态人人有责!”

针对该事件,记者联系了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和额尔古纳市公安局,当地警方通过调查了解向记者反馈称:8月底至今,当地警方没有接到关于驾驶车辆追捕围堵野生动物、碾轧草原的报案。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法制室科员任蒙亮说:“狐狸属于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动物’,它们同样受到保护,不允许猎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罚。”

同时,今年3月30日,内蒙古对《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作出修改,新《条例》中规定:随意驾车碾轧草原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