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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首次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9月2日,包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首次对市区两级法官、检察官开展了履职评议。

会议听取了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评议工作组组长张伯群作的包头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稀土高新区法院、检察院的8名被评议法官、检察官从政治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和勤政廉政建设四个方面作了履职情况报告。

张伯群在报告中简要介绍了包头市首次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强调,评议调查组和阅卷组在评议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了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案件等项工作,形成了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情况报告和案件查阅情况报告,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

在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报告,对法官、检察官开展了履职评议。组成人员认为,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强化对"两院"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对于进一步了解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司法人员履职情况,实现人大司法监督的具体化,将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有机结合,查找司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司法机关整体执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

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包头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和法官、检察官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公正办案,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包头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组成人员建议被评议人员:一要加强法学理论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和为民服务理念,认真负责地办理每一起案件,提升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二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迫切要求,践行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制度,提高法官检察官的依法履职能力。三要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监督,对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归纳整改,不断完善自我、提高办案水平。同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要立足实际认真总结评议工作,建立完善的履职评议制度和工作规程,要探索建立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与组织部门考核相结合机制,把履职工作作为人大司法监督的重要内容,长期开展下去。

在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分别对被评议的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表决,结果均为满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庆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石玉玺作为被评议代表做了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