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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警方比对证据破获10年前奸杀案

8月3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局通过证据比对破获了一起2006年5月17日发生在玉泉区天孚小区的奸杀案。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因在广东韶关又杀害一名女子,被警方抓获,后来被判处死缓。谈起10年前的这起案件,老刑警韩宏奇感叹,这起案件案情极其复杂、离奇。

离婚后迷上赌博

1975年出生的孟某某是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的农民,家中养着10头奶牛。2006年,他因与妻子离婚,生活也发生了变化。原本一心养奶牛的他迷上了赌博。就在案发前数日,孟某某的父亲见他执迷赌博,眼看着奶站就要关门,便去找他,让他去奶站挤牛奶,他坚持不肯下赌场。其父亲一气急之下,打了他一记耳光。

此后,孟某某丢下养奶牛的营生,跑到呼和浩特市,在馨方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现玉泉广场)一家面包作坊打工。当时,他身上只有5元钱。为了在呼和浩特市落脚,他准备租一间房子住。同年5月17日,他在批发市场门口一处电线杆上看到一则出租楼房的广告,就拨通了上面的电话,对方是女房东赵某。赵某询问他的位置,得知两人都在馨方园批发市场,随即约好,在市场门口见面。之后,赵某领着他到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天孚小区看房。

两个月杀了两名女子

2006年5月17日,孟某某将赵某杀死在赵某要出租的房屋内,个中缘由也只有孟某某清楚。

玉泉区天孚小区的奸杀案破获后,孟某某面对玉泉区警方的审讯,称女房东赵某带他上楼后,他称要租平房不是楼房,赵某因此骂了他。因为赵某谩骂他,两人起了争执,他起了杀心。

警方调查后得知,孟某某和赵某在家中争执期间,孟某某到厨房拿了一把双刃餐刀,开始威胁赵某,随后在赵某身上捅了几刀,赵某开始呼救,他又对赵某实施了强奸。临走时,他将赵某的手机和项链抢走。5月19日,赵某的家人发现赵某遇害,立即报案。

孟某某将项链拿到天孚服装批发城内一家金店卖了400元。当天晚上,他和朋友到南茶坊附近的新月舞厅跳舞,兜里装着的赵某的手机掉在舞厅地上,被人捡走。

据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办案民警介绍,10年前,警方经过大量的工作,逐步排除了捡到手机的人的作案嫌疑,也找到了收购项链的金店老板,画出了孟某某的画像。拿出当年的画像,经过比对,与现在的孟某某基本相似。但是当年受限于科技手段,没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无法做比对。

孟某某用卖项链的400元买了一只皮箱,和朋友南下广东,到韶关市找到了工作。2006年7月9日,孟某某在韶关市住旅店时,因为嫖资问题,和一名女子发生了矛盾,持刀捅伤了该女子。7月12日,该女子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作案后,仓惶逃走的孟某某在韶关案发现场留下了一只箱子和一个身份证。韶关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旅店老板的指认,将孟某某列为网上在逃嫌犯。

孟某某沿着铁道一路步行,大约半个月后走到了湖南。从湖南坐火车返回呼和浩特和林,找到了一个放羊的营生。

抢劫入狱牵出命案

2007年3月13日,孟某某来到呼和浩特玉泉区一平房区,入室盗窃。在盗窃时,被房主发现,与房主发生打斗,被赶到的玉泉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同年3月22日,他被批准逮捕。后来,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孟某某有期徒刑10年。

孟某某被判刑后,广东韶关警方通过比对、调查,确定孟某某与2006年7月9日在韶关发生的女子被杀案有关,便将他提审回韶关展开调查。经调查,孟某某确系该案凶手。后来,孟某某被韶关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8年1月,孟某某到辽宁凌源第二监狱服刑。

2013年3月,孟某某被转至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期间,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开始对服刑人员进行信息采集。警方经过大量的信息比对,确定孟某某与2006年5月17日发生在玉泉区天孚小区的奸杀案有关。

今年8月24日,玉泉区警方在掌握证据后,将孟某某羁押于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在科学比对和证据面前,孟某某承认他是杀害赵某的凶手。(刘  惠)

[责任编辑:J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