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二连市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国有破产、停产企业职工纳入慢性病就诊管理范围

 

经二连市人社局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二连市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国有破产、停产企业职工纳入慢性病就诊管理范围。

从2001年1月1日起,我市国有破产、停产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问题列入市财政预算。单位部分由市财政承担,职工个人不缴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国有破产、停产企业职工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不享受慢性病待遇,不建立个人帐户。退休后,享受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待遇,建立个人帐户。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施行后,为了确保制度的平稳运行和政策衔接,经向市人社局请示,我市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国有破产、停产企业职工纳入了慢性病就诊管理范围,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享受慢性病待遇。通过上述政策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国有破产、停产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