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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蹭票”更可怕的是“耻感”缺失

近日,一段发生在北京地铁10号线上的“蹭票”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一男子在10号线国贸站试图逃票时被一名女乘客制止,男子补票后紧追女子到站台,并与女子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男子反复质问女乘客:“第一你不是执法人员,第二不是工作人员,你凭什么管我?”此事被曝光后随即引发关注。(8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常言道,做贼心虚。“蹭票”与“偷窃”一样,大凡实施这种行为,总是偷偷摸摸,蹑手蹑脚,唯恐被发现而丢人现眼。然而,这位男子却不这样,“蹭票”被拒后,不仅没有“无地自容”的感觉,反而还理直气壮指责和谩骂女乘客“爱管闲事”。现代文明社会里,好人好事人人可为,坏人坏事人人可管。显然,比“蹭票”更可怕的是“耻感”缺失。

“耻感”缺失带来的结果,是不懂敬畏、失去底线。一方面,“蹭票”执法难度大,让“蹭票”者感受不到被抓的耻感。虽然法规对“地铁逃票”处罚规定非常严厉,但在实际操作上却是很难,如地铁员工可制止但无执法权,轨道交通执法大队人数有限,“远水解不了近渴”。另一方面,“蹭票”违法成本低,引不起“蹭票”者应有的耻感。许多时候,“蹭票”被发现后,不过像这条新闻那样,补票后就可走人。这无疑助长了“蹭票”者的侥幸心理,消解了“蹭票”行为的恶劣性、严重性,也是少数地铁站出现大面积“蹭票”的重要原因。

治理“蹭票”行为,加强监管固然重要,但毕竟执法成本太高。有人建议,把逃票者的照片张贴出来以儆效尤,有的地方这么做过,效果不错,但越来越认识到,这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限制。当前,公众普遍关注征信建设,一次逃票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就业、求学、贷款,这种引导和震慑无疑是巨大的,但也很难走出“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尴尬。

一个人忘记了做人的本分,便会丧失耻感;一个人丧失了内心的耻感,就会导致良知的泯灭,什么亲情、公理、正义、法律等,都将失去应有的规范和约束。因此,如何让逃票者感到“耻感”非常关键。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突出正面的荣辱观教育,将其纳入国民教育,从娃娃抓起,依靠全社会,循序渐进培养公民的荣辱观。

另外,囿于“蹭票”执法的局限性,还需强化技防的作用,如把进出地铁站检票口的三辊闸改成自动挡板,让逃票者没有漏洞可钻;而对于冒用老年卡等“蹭票”行为,可考虑设置语音提示系统,便于广大乘客和执法人员监督,这样也可以起到警醒的效用。

[责任编辑:贾贾]